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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虐童”也是“虐师德”

   
    近日,教师体罚学生、虐待儿童的事件频繁发生。继浙江温岭城西蓝孔雀幼儿园教师颜艳红对幼儿实施种种虐待行为引起舆论哗然后,广州一学生被老师打致颈椎半脱位的事件又引起众人关注。初二学生小杰(化名)放学时在校车上说话被老师多次粗暴制止,第二天被罚站在校门。这样被罚遭到同学们的嘲笑,小杰不经意间爆了粗口,谁知竟遭来老师狂扇七记耳光。之后,小杰被送进医院,医生诊断为颈椎移位,需住院四周。近些年来,此类事件频发,“巴掌老师”、“教鞭老师”等一系列触目惊心的案例都给当今教育敲响了警钟,也正严厉地拷打着教师的道德底线。
   
    网上一时评论四起,“自己小时候的成长环境真的可以用黄金岁月来形容,就算物质贫乏,就算调皮捣蛋,父母也只是象征性的责罚,更别提老师的体罚和虐待,更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哪像这些老师,简直就是心理变态。”、“以前的人做老师是传播知识,现在的人做老师除了赚钱还虐童。”、“西方社会时不时就发生的虐童案,难道也要在中国‘普世’吗?受害者又是底层的百姓。”……


    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缘何成为了催残祖国花朵的恶魔?我认为,这些体罚学生、虐待儿童的老师都丧失了教师这个职业的精髓——师德。所谓师德,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身为一名教师,就应该要有品德的修养和情操的高尚。要约束自己的行为作风,约束自己的品德以防止道德败坏。真正具有品德修养的,立于讲台的人,才可被称为老师。教师,作为学生的表率,就算学生再怎样调皮,再怎样不服管教,可你为人师表,怎可将暴力当作个性,拿体罚当作教育手段!体罚学生、虐待儿童,更是道德与责任的双重失守。这样的“教育者”就应该受到社会与舆论的谴责。


    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说:“老师的人格就是教育者工作的一切,只有健康的心灵才有健康的行为。”打人,是一种暴力行为,也是一种不健康的行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绝不会动用暴力,作为一名教育者,更是如此。罗曼.罗兰也曾说过:“要撒播阳光到别人的心中,总得自己心中有阳光。”一名人民教师,面对充满求知欲的学生,面对活泼可爱的儿童,怎么忍心对他们实施体罚,去伤害他们呢?他们的暴力行为又怎么对得起教师这个光荣称号呢?不光如此,在场的学生看到老师对自己的伙伴大打出手的场景又会有怎样的反应?且莫以为人格上受到侮辱、身心上受到摧残的只有那些被打的学生,旁观孩子的幼小心灵上同样会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这种暴力行为又怎么能在学生心中播撒阳光呢?既然选择了教师这个职业,就不要用暴力遮挡住孩子们的阳光,请还孩子们一片蔚蓝的天空!要用师德、师爱来对待学生,唤回孩子们的纯真笑脸。请别让教师这个光荣的职业蒙尘!


    其实,自古以来,也有教师的道德典范。我国伟大的教育家孔子一直用“文、行、忠、信”言传身教。他认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才能实现人与人之间充满仁爱的大同,他为后世树立了良好的师德典范。现今,我院历史系杨鹏程教授以“以德治学、以德育人、以德垂范”为内在的“师德三说”向我们展示了一名教师应有的学者风范与气度。杨鹏程教授认为做一名老师要有四个“对得起”:对得起自己的学生;对得起学生家长;对得起自己的良知;对得起自己这不薄的俸禄。杨教授用一言一行表达对学生们的人文体贴,他阐述了什么是真正的师德:善为师者,美道慎行。这才是当之无愧的人民教师。
   
    学生是鲜活的个体,个体是有差异的,并非机械地受人摆布。身为一名人民教师,就应该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尊重每个学生的特性与潜能,并加以引导。反之,一个只知道一味地对学生体罚的老师绝不是一个好老师。


    今后,我们要加注重和学习情感教育与尊重教育。教师也应该加强对爱的能力与对人性的尊重的培养。注重师德,还教师这一职业以光辉与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