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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系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为调动和发挥本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24〕14 号),结合我系本科专业设置和本科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系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系副主任、系党委副书记、潇湘学院党委副书记、潇湘学院教学副院长

成 员:由学院其他领导、各系部负责人及一线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二、转出、转入专业及人数

(一)转出人数不受限制。

(二)各专业转入总指标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当年新生在校人数的5%-20%(具体拟接收比例及人数由教务部统一发布)。

三、转出基本要求

凡申请转出人文系的本科生必须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24〕14号)相关规定。

四、转入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凡申请转入人文系或本系其他专业的本科生必须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24〕14号)相关规定。

(二)基本要求

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无不及格课程。

五、转入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分为转入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由人文系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试。

(三)根据考核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排序规则:个人成绩=""""专业基础测试(笔试)*7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面试)*30%。

(四)考核综合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缺额不递补。

六、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通知要求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并于春季学期第1周星期二前将经转出学院审核同意后的《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人文系教务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

(1)对转出申请的审核。由学院签署同意转出意见。

(2)对转入学生的考核。人文系教务办在春季学期第1周星期二根据本实施细则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由本系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面试考核。经系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后,由系领导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加盖人文系公章后,由教务办于第1周星期五前将《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转专业情况汇总表》统一报送教务部。

七、其它

(一)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12月起施行。

(二)本实施细则由人文系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人文系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