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部规章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每次开会由部长通知各个副部,各副部通知其主管年级的委员和副班长。由于通知不力,造成有人员缺席的,由通知人承担责任。
(二)每次开会实行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有事需事先向部长请假,得到批准方可。
(三)无故缺席达到3次以上的,开除出本部门,并向主管老师及其班级反映该情况。迟到达到5次的,亦做开除处理,由于副部长未通知到的,算副部长缺席。
(四)每次会议由部长主持,各副部需发言总结工作情况,所有副班长如有工作问题,应立即解决。主管年级出现问题的,副部长需要做工作检讨。
(五)每次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每学期对记录进行汇总。
二、发单及收单制度
(一)每周一上午7点在主教3楼大厅发单,不得迟到,迟到及未到者,按照会议迟到缺席计算。
(二)所有人员一律要求准时到,如有特殊情况的,须向部长请假。
(三)所发出的相册,花名册需保管好,如有损坏和遗失,需要照价赔偿。
(四)每周五下午第六节课后在主教4楼收单,要求全部相册及查到单按时上交。如果有课,可以找人代交,但一定要周五内把它收齐。
三、查课制度
(一)查课人员需注意礼貌,需注意态度,减少可能发生的冲突。
(二)查课人员每次查课后需要老师签名,查到单不得随意改动。
(三)课前查课的,查到人员要等到打铃后方可离开。如果情况允许,可以适当等侯1-5分钟。
(四)如果遇到所查班级较为混乱的,该班副班长由义务帮助查到人员,完成查课。
(五)任何同学不得干预查到人的查课行为。
(六)查课人不得更改查到单,如果由问题的,需要向主管副部长请示。
四、销到制度
(一)纪检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给任何人销到,如有发现,立即开除。
(二)所有假条需要有老师签字,且只有本学院假条有效,学校假条,团委假条需要到学工办换开学院假条。
(三)所有假条需真实可信,如有私自造假,立即上报。
五、统计通报制度
(一)每周日之前做好本周统计,一份送交广告部,一份发送到主管老师邮箱,一份存档。
(二)任何人不得更改已完成的统计单,任何问题需要向部长汇报。
(三)每月末做好本月统计,每季度做好处分文件。
人文学院纪检部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