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管部规章制度
一、卫生方面
(一)在每周周五进行卫生大检查,其他时间不定期抽查。
(二)严格按照学校检查要求进行检查。
(三)每周周五组织宿管部内部会议,交流工作。
(四)对被检查不合格或拒检寝室进行全寝通报,并扣德育测评分一分。情形严重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对优秀寝室,进行加分。
二、晚归方面
(一)夏季十点半开始检查,不销到。冬季10点开始,晚归人员在10点30之前到相应地点销到。
(二)严查外宿。实行站岗制,不定期在楼栋门口站岗,登记晚归检查后外出人员,以完善晚归检查的漏洞。
(三)对晚归人员,一次通报,三次记过。情形严重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四)各委员及副部、部长保存检查结果的底稿,及时做好总结。
备注:
在检查发现该宿舍有大功率电器及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灶等用具或有宠物,进行登记并上报。
人文学院宿管部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