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工作制度
一、 总则
为了更好的贯彻团委的精神,加大组织部工作力度,提高组织部成员素质及工作能力,保证组织部成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组织部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二、 组织部基本工作职责
(一)、负责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院团费的管理工作。
(三)、协助并监督各班团支部对团活动进行检查与评比。
(四)、定期组织召开团干部会议,公布团组织活动检查结果,讨论组织生活等。
(五)、负责学院干部档案的管理与审核工作。
(六)、负责学院每学年优团、优干的评审与登记工作。
(七)、协助团委老师进行新学期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八)、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九)、自行组织或协助其它部门组织相关活动。
(十)、完成老师布置的其它任务。
三、组织部人员编制及职能
杨彬(部长):总管部门事宜,参加各大会议,与副部长们一同指导带领新委员;
崔秀明(副部长):部门重大活动策划及日常工作;团员信息采集及档案管理;
宋立果(副部长):主要负责团生活会;运动会等各大活动组织工作;
14级委员:按照部门安排完成工作。
四、关于例会的规定
组织部成员必须准时参加,部长,副部长需会议提前十分钟到场,严禁出现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缺勤一次当面解释或书面检讨,无故两次,采取内部警告,缺勤三次,将给予退部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说明。
五、考核制度
组织部对新干事进行一学期试用考核,考核内容涉及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
年终对所有成员进行评比,优异者给予奖励,工作能力较强者,在工作职务上适当调整。
人文学院组织部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