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rwxy 上传时间:2015-11-15

 12级各班:
为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潭市教育局相关文件以及校《关于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申请,班级推荐、综合评定。
二、评选项目及人数
省优秀毕业生(6人)
市优秀毕业生(6人)
校优秀毕业生(29人)
院优秀毕业生(30人)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历年德育测评为优秀。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秀,专业技能考试(含计算机等级考试、秘书资格证考试等)合格,CET达到学校规定要求。
(四)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精神。
(五)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六)在校期间,获得过1次以上(含1次)校级及以上个人综合奖励。
(七)优先评定在社会工作、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优先评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投身国家重点建设单位、西部边远地区和国防单位的毕业生。
(八)省市级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九)院级优秀毕业生基本参照前七项标准,历年德育测评良好以上(必须一次优秀)。
四、评选程序
1、自由申请。申请人在就业网(http://www.kdjob.net)或人文学院网站下载填写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签字手写,其他打印),并自己准备所需的证书(英语四六级、专业技能考试证书、校级综合奖励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2、班级汇总。申请人将证书复印件(统称为纸质档)、电子档(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于11月27日之前交予各班班长。各班班长再根据各班申请情况进行初次核实,填写班级汇总名册(在人文学院网站下载)、电子档(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于11月27日前发到59220660@qq.com。
3、资格审查。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参照各项奖励的评选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于12月4日反馈到各班级。
4、班级推荐。各班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召开班会,校院级各按照班级人数的10%于12月11日向学院递交民主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名单,省市级各班推荐1-2人,原则上在校级推荐名单中产生。
5、综合评选。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各项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选,评选结果将于12月15日公示,时间为3天。
6、结果报送。12月20日学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校级评奖名单报送校招生就业处。
五、注意事项
1、凡欲申请者请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逾期申请者做弃权处理。请各班充分宣传发动,并切实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2、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和推荐名册相关表格式不能改动,该表将进入本人档案,请认真填写,学院考察意见请勿填写。
4、申请表以电子档形式上交,无需打印。
5、在校期间受处分的学生不能参评。
6、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拨打电话13762248986或发送邮件至yk4321@163.com如实反映。                           
                                    
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2015年11月15日
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相关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