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wxy 上传时间:2016-10-25
一、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原则
1、我院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一般以校内为主,提供的岗位主要有: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助管、院党务工作助管、语言系普通话测试多媒体教室助管、院学风督察、院就业工作助管、院教务办助教、院新闻系3间演播室、2间电脑室助教、院宣传栏维护员、院资助材料管理员、院就业数据管理员、院学风督察员、贷款信息管理员、院网站维护、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设备维护员等20个。以上岗位均利用非上课时间进行。
2、参加勤工助学的条件:
(1)学院优先安排成绩优异的贫困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学习努力,成绩合格。
(4)生活俭朴,无浪费现象。
(5)热爱劳动,身体健康。
3、岗位安排:我院岗位共有20个,将按照上述条件筛选合适人员上岗执勤,同时根据相关专业优势合理分配各岗位。
二、勤工助学岗位考核制度
1、由部门的负责人员进行卫生、值班、学风和就业等督查,根据课表安排上班与检查时间,并且及时做好检查结果记录。
2、负责人检查出问题直接找到岗位人员,第一次提出批评,相应勤工人员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人第二次发现问题没有解决的话向相应人员提出警告,并记一次不合格。
3、一个月中,如果负责人检查出卫生清扫不彻底、值班迟到或工作不认真等一系列问题累计不合格两次,则将召开相关会议,对其提出批评,并表扬优秀勤工岗位人员,在一个月内,如果累计不合格三次,则将其撤换勤工助学岗位。
4、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
(1)在勤工助学工作过程中,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违反本部门规章制度。
(2)因特殊原因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勤工助学活动者。
(3)在勤工助学期间受到校、院级处分或其他比较严重的处罚。
(4)在勤工助学期间学习成绩极差。
(5)日常生活铺张浪费,有购置高档消费品(如电脑、高档手机等)
(6)在勤工助学时弄虚作假。
4、勤工助学的工作标准: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期间,由学院根据学生的工作情况,制定工资表,每位勤工助学同学的基本工资是每月二百元,每月工时原则上不超过25小时。
以上是人文学院勤工助学部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基本原则和基本的考核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大致以此为基准,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09-30